文网文办理时间价格及流程攻略
文件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下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发[2010]23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5]627号)。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申请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3.章程;
4.股权结构树状图,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份的承诺说明;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业务发展说明,按照拟申请的经营项目图文结合进行逐项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情况简介;
(2)围绕此业务企业已开展和拟开展的工作介绍;
(3)盈利模式分析;
(4)公司发展战略及开展网络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及具体措施,从内容、技术、管理等三方面进行具体阐释;
(5)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应当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6)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应当包括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7)对从事棋牌类网络游戏经营的单位,应在业务发展报告中详细描述每项棋牌游戏的规则,要设置用户每局、每日游戏积分输赢数量。以比赛形式经营的,应申请利用互联网从事比赛的项目,并在业务发展报告中详细说明比赛模式及规则;
7.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8.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还应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1、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说明的顺序排列;
2、以上全部材料均应为A4规格白色复印纸单面使用(有特殊规定除外),请勿装订;
3、表为1页(如显示为2页,可适当调整行距),建议使用计算机打印。
4、报材料应在每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5、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到期未更换的,文化行政部门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7、实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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